各市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马勇同志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加强领导 科学组织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湖南省统计局局长 马 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一项举世瞩目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等会儿,泰波副省长将代表省人民政府就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作重要指示,省直有关厅局、各市州统计局、农普办以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安排,我先根据国务院有关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就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谈几点意见。
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
1.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和范围对象
按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总体方案设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出发,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性决策信息;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基本的“三农”信息;为建立以普查为基础的统计调查平台,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提供支持。核心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填报任务,并按时完成数据处理、资料发布和分析等一系列工作。
本次农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设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在我省境内就涉及到2300个乡镇、4.8万个村(居)委会、1482万家农户、5456万乡村人口,以及上万个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本次普查的时期标准是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点标准是2006年12月31日。
2.本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
概括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包括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农户类型、土地经营状况、收入来源与主要支出情况等。
二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社区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粮食安全信息等。
三是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迁移情况,农村劳动力和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行业分布、劳动时间、职业、地点和地区类型。
四是农业土地利用状况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包括农业用地的规模与分类,特别是实际的耕地面积,另外还包括农林牧渔业的产出信息,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农业机械等。
五是农村投资规模。包括农户家庭投资规模和乡村集体投资。普查的内容有农户的固定资产购买情况、重点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和乡村集体的投资情况。
六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主要是农业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规模、投资、雇工、产出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情况。
七是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通过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调查,以及和乡镇的综合信息相结合,研究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小区域贫困规模与程度。
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包括农业服务业的主体、经营的规模及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另外还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等。
九是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建制镇吸纳的人口、企业个数和从业的人员等情况,另外还有镇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十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包括乡(镇)、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还要求通过普查获得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服务业单位等基础信息,以作为开展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
3.本次农业普查的基本进度安排
按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全部普查工作从2005年起直至2008年12月止。前后历时4年。大致分为四大阶段:
第一阶段 普查准备阶段(2005年1月—2006年12月)
主要工作是:下发通知、组建普查机构、制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文书、拟订工作规划、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试点、布置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准备数据处理、开展宣传动员以及物资准备和地址编码等。这些工作必须在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第二阶段 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4月)
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普查小区、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复查验收调查表以及普查资料的包装、编码、运送。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
第三阶段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07年4月—2007年12月)
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的录入、逐级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这一阶段是普查工作的重点,也是普查成果的集中反映。
第四阶段 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12月)
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数据库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普查成果国内、国际研讨会。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也是普查成果最终实现的阶段。
二、2006年全省农业普查主要工作部署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全局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圆满成功”。2006年是关键,没有退路,必须拿下来。省里要求,从现在起到2006年11月底,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到位,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各级普查领导和办事机构
去年9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标志着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全省14个市州、多数县市区和少数乡镇级政府已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也成立了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一步,要突出抓好其余县市区和大量乡镇一级普查机构的组建,以便及早组织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普查试点、选调和培训普查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各方面工作。按国家规定,乡镇及村民委员会普查办事机构的建立务必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请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农业普查经费
要完成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资金保证是前提。由于此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对象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调查对象多而分散,仅现场调查登记就需要组织大约50万人的普查员、普查辅导员队伍,需要印发大量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已明确提出了普查经费分级安排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目前,全省只有少数几个市州和16个县市区的财政落实到位了部分普查经费,总体进展还很不理想。对此,各级都要积极抓落实,不能因为经费不落实而造成工作的损失。上一轮全国农业普查时,各地通过村集体支出及减免义务工等方式,解决了部分基层调查经费。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不少乡镇一级、乃至县市区一级筹措普查经费的困难加大。普查员的报酬问题如何解决,已经成为这次农业普查能否如期完成的关键,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共同努力,千方百计筹措落实普查经费。同时,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在经费开支上一定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狠抓农业普查宣传动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国家集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调查,既是对过去十年中央“三农”政策在全国范围落实情况的大检查,又是为未来十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定发展方略、定发展蓝图的重要基础工作。这项工作既有利于国家高层决策的科学化,也有利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更是与每一个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关心、重视“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要切实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都来关心、支持、配合这次普查,积极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保证普查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全国农普办、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动各级政府和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宣传中要讲清依法普查的工作原则,明确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是每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将为普查对象保密,绝不能向普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漏个人和单个企业的资料。要使每一个普查对象和基层单位了解,只有自己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才能确保整个国家的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也才能使普查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出的决策依据科学可靠。
4.认真开展农业普查试点
普查试点是正式普查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国家正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广东、四川、甘肃8省(区、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一次试点工作。在浙江和湖南省与国土资源部共同进行农业用地普查试点工作。省里决定在2006年5—8月,选择一到两个县进行省级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通过在试点地区模拟实施农业普查的全过程,取得全面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普查方案,对一些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为顺利开展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我们要求在省里完成试点以后,每个市、州要选择1—2个乡(镇),县(市)选择1—2个行政村进行本地区的试点,以便从中提出问题、取得经验、完善方法。各地要积极主动,全力合作,取得普查经验,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面普查做好准备。
5.扎实搞好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是搞好整个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国家的要求,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地方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行政村至少要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村民小组按每30—8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原则上,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指导员由乡镇(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也可由搞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中小学教师担任。也可由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农村青年担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统计员及统计工作站的作用。普查人员选聘后,要加强培训。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省级负责市州和县级业务骨干的培训,市州负责县级和骨干普查人员的培训,县级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进行。普查人员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持证上岗。在现场登记工作结束之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省里要求全省务必在12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6.精心组织普查单位的摸底、造册和普查区的划分
从2006年11月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全部普查单位的摸底、分类、登记造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这几项工作主要在市州普查机构的组织领导下,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领导,乡(镇)、村两级普查办事机构具体实施完成。按照填报要求,对全省所有各类农业普查对象单位进行清理摸底、分类造册是普查现场登记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这项工作务必做深、做细。
7.及早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准备
这次普查国家共设置了农户普查表有6类,共500余项登记项目,加上对涉农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调查表,全省5476万农民,每户填报A4普查表2.5张,总计1.37亿张表。农户表,每户填报300个字符,普查登记后的原始数据量44.78亿个字符,计算机存储约为448亿字节。精心组织好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来保证普查的高质量十分关键。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普查规划要求,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条件准备工作,制订数据处理方案和数据处理实施细则。通过制定方案和细则,规范数据处理各阶段工作,明确职责,培训数据处理人员,补充必须的数据处理设备,为做好数据处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对本次普查要重视抓好的问题
1.要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穿农业普查工作全过程
回良玉副总理指出:“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由领导同志挂帅,抓紧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泰波副省长也多次强调要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尽快行动起来。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时间表,把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起来。在这方面,要强调把政府领导重视、领导、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办部门及各部门自发自动,发挥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工作的落实。为了确保组织领导在普查全过程的落实,全省各级都要采取适当形式,明确政府领导的责任制,分阶段进行检查考核,最后进行评比表彰。在全省农业普查办事机构系统,更要强化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加强工作检查与交流,建设高效务实的普查机构工作团队。
2.加快机构建设和经费落实
到目前为止,全省14个市州都由政府下发了文件,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的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还有74个县市区政府下达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湘西自治州的8个县市和娄底市的5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前段工作来看,省、市两级政府普查机构组建和人员到位情况比较好。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有些市州、县市区对农业普查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大部分市州的经费还没有落实,有些地方普查机构还没有成立,有的刚刚成立,还不健全。要加快完成县级普查领导机构及其相应的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配备工作人员,落实经费,解决办公用房及相应的设备,进入工作状态。
3.依法统计,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普查工作好坏最后主要评价标准是普查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反映了客观实际。各级领导和普查机构从普查工作一开始,就要对普查数据质量可能出现的问题倍加重视。要建立符合本地特点的农业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普查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对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要把控制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在这方面要强调两点:一是要确保各级普查机构依法统计。普查多少就登记多少,绝不允许随意修改普查记录。也不能以普查数与常规统计数有差别就认定普查数不准而修改普查数。二是要严把普查登记、审核工作质量关。在普查登记、审核阶段要舍得花功夫,花经费。在防止虚报的同时,要特别防止被调查对象的瞒报少报。各地情况不同,要注意采取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同志们,这次农业普查任务很重,责任也重。但有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参与,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借此机会代表省统计局,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和部门,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我们在这一轮农业普查的过程中,协商共事、共同努力,高标准完成好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