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村、组情况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19号)要求,请各市州收集2005年底各地行政村名录以及各村所辖村民小组个数和户数,于5月15日前将结果报湖南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以邮件和FTP两种方式同时上报。
邮件:np@omhn.stats.gov.cn,FTP:ftp:/njd/农业普查
2.行政村名录须写全名,即村名要包括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名字,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
3.以EXCEL格式上报。
4.以县为单位上报。
附件:行政村名录上报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