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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布置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湘农普办〔2006〕24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08-23 19:00:40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农普办:
 
    经研究决定于9月上旬在长沙市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布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国务院农普办有关会议精神,布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推广我省农业普查试点经验,培训普查业务骨干。
 
    二、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各市州农业普查办派2名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参加,其中包括业务组组长或分管业务的副主任1名。各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包括长沙高新区;岳阳市开发区、南湖区、屈原行政管理区;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西湖管理区、柳叶湖管理区;益阳市朝阳高新区、大通湖区;永州市金洞林场、迥龙圩管委会;怀化市洪江区;娄底市开发区)派1名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参加。省监狱管理局农普办派1名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参加。
 
    四、会议要求
 
    由于参加会议人员要承担主持本地区、本部门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和指导的重要任务,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农村统计或农村经济、身体素质好的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所有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得请假。
 
    请各市州农普办明确一名带队的同志,并于8月28日前将市州、县市区两级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民族、移动电话)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湖南省农业普查办公室。
 
    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人:杨柳、才庆斌。
 
    电话:0731—2211275。
 
    传真:0731—4430700。
 
    电子邮件:yanl@omhn.stats.gov.cn或cqb@ omhn.stats.gov.cn。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
 

 ◎  关于召开第二次农业普查省级综合试点现场观摩会议的通知 (08-15)

 ◎  关于确定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08-11)

 ◎  关于开展湖南省境内司法系统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08-04)

 ◎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07-12)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部 司法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7-0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各级农普办公室业务骨干名录库的通知 (06-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的通知 (06-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农业用地数据使用情况的函 (05-23)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试点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05-12)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村、组情况的通知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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