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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各级农普办公室业务骨干名录库的通知

湘农普办〔2006〕19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06-21 16:00:32

 

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
    为了保证农业普查业务工作全面推开和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充实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26号)文件精神,各市州、县市区、乡农业普查机构要尽快将农村统计和农村经济方面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农业普查办公室,并将业务骨干的有关信息报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建立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名录库,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训。省农普办要求地市级普查办公室至少要落实4—5名业务骨干,县级普查办公室3—4名,乡级普查办公室1—2名。
    请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尽快落实有关工作。并将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分工及各级普查办公室的业务骨干的有关信息(见附录)于6月15日前报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以后如有人员变动和补充也要及时上报。
    湖南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人:彭开吾,雷芙蓉。
    电话:0731—2213247,2211475。
    传真:0731—4430700。
    电子邮件:np@omhn.stats.gov.cn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的通知 (06-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农业用地数据使用情况的函 (05-23)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试点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05-12)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村、组情况的通知 (04-30)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改意见的紧急通知 (04-19)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04-1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4-1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普查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03-2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勇同志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03-23)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泰波副省长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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