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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         2004-12-21 16:00:28   

 

    12月18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再次强调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团结协作,共同参与,确保普查圆满成功。通知要求各县区切实落实经济普查经费,保证本级经济普查经费不少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并在年终决算关门前,落实拨付到位。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于2005年元月进行督查。

    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中宣部有关通知精神,把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列入今冬明春党委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1季度要突出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普查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宣传媒体及户外广告、气球、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共同营造经济普查良好社会氛围。通知最后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单位清查、正式登记、数据处理汇总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特别要对照有关部门数据和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进行层层审查、核对、认定、检查、验收、评估。不管数据大小,都要讲得清原因,符合当地实际,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获得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或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篡改普查资料。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  永州市召开经济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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