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等原因,同时考虑到今后使各项普查项目设置和周期安排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适应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五年计划的时间要求,国家统计局在认真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总结上一轮普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推迟第二次三产普查,同时将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和第三产业普查合并调整为经济普查,普查时点为2004年底。这是我国统计工作的一件大事,将受到全国人民乃至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当前,摆在各级统计部门面前急需研究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开展这第一次经济普查?本文拟从经济普查的目的、基本原则、组织模式、主要内容、普查的范围和方法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作一些探讨,以供经济普查的设计者参考。
一、关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普查的目的 要顺利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必须首先要明确普查的目的,我们认为,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应该是: 1、查清我国第二、三产业经济发展底数,掌握我国各类第二、三产业的组织形式、经济构成、规模结构、产品结构、经济效益和生产要素配置以及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等情况,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制定第二、三产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 2、为国民经济核算奠定基础;改革和完善第二产业统计体系、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并为非普查年间开展有关第二、三产业抽样调查提供抽样框; 3、为科学合理安排普查周期,制定《普查法》提供实践依据。
(二)基本原则 在客观分析上一轮普查周期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经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国家,兼顾地方"需要的原则。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巨大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普查既要满足开发和分析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又要满足地方政府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评估所辖区域发展状况并与其他区域进行对比的需要; 2、坚持"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经济普查方案的设计既要考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更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级统计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承受能力,根据现有条件,合理确定普查内容,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经济普查方案; 3、坚持"三统一"的原则。既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数据处理的原则。统一组织即由经济普查组织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标准即统一分类目录、指标解释、调查表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等;统一数据处理即统一数据处理程序。
二、关于普查的组织模式和主要内容
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如何从我国现实的国情出发,制定科学的可行的组织模式和内容,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实现普查目的的关键。
(一)组织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原有的经济组织形式、利益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也由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因此,过去普查常常采用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方式,已难以为继。从我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采用"条块结合"的实践来看,一是"条条"的面太小,只有两三个部门组织布置了所属单位填报普查表,其中,一个部门进行了数据处理。这实际上并没有减少统计部门多少工作量;二是容易造成重复和遗漏。"条块"结合的作用已不能与计划经济时代的作用同日而语了。因此,我们认为应采用:"以块为主,部门协作"的组织模式。即以块块为主组织普查,各项普查工作在各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有关行政登记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向本级普查机构提供本部门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登记资料和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这些资料可作为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资料。统计部门人员不足,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来解决,即聘请社会上文化素质较高的下岗人员为普查员,按普查表填报的质量和数量付报酬,当然,这要在确保普查人员培训质量的前提下进行。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普查的基本原则,在设计普查的主要内容时应掌握以下几点: 1、既要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又要兼顾地方需要; 2、企业按行业(门类)、分层次(如分大中小型),机关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设计普查表式,要打破统计部门现行"专业报表"的设计模式,按"一套表"的形式设计; 3、普查指标设置在专业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做加减法,复合指标加工生成; 4、普查标准、计算方法要与有关专业统计标准统一,以实现普查年间的普查数据代替年报的统计模式。 指标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十大模块: 1、反映企业事业机关的基本属性指标; 2、反映从业人员与报酬方面的指标; 3、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指标; 4、反映企业投资与效益方面的指标; 5、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方面的指标; 6、反映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的指标; 7、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事业机关经费开支的指标; 8、反映企业科技、科研情况的指标; 9、反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指标; 10、反映企业改制情况、工业园区等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指标。
三、关于经济普查的范围和方法
(一)普查的范围 为满足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普查信息的需要,我们建议,此次普查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虽然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比较难搞,但它是地方政府比较关心的问题,所以要纳入普查的范围。
(二)普查方法 普查方法可以采取以全面调查为主,抽样调查为辅。具体数据采集时,可根据行业特点和规模大小,分别采取逐门逐户登记(一般在城区和工业区采用)、开会发表布置、电话问讯和资料整合等方式。
四、关于专业分工协作
相对于经济普查来讲,专业合理分工,协调一致非常重要。值得重视的是统一组织是专业分工协作的前提,没有统一组织,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分工协作。分工模式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承担经济普查任务的普查机构内部人员的分工协作;另一种是统计系统内部有关专业的分工协作。对于前者,分工协作就简单得多。而对于后者,明显要复杂得多,首先要面临的是各专业司处的经费分配,而且容易发生扯皮现象等。所以,我们建议,要从各专业司(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紧密型的经济普查工作机构来负责普查的日常事务。分专业组织实施普查的弊多利少。
五、几点建议
(一)尽早制定下发普查方案。经济普查是一项全新的普查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泛,内容众多,情况复杂,面临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将是前所未有的。为使各地准备时间充分、工作安排合理。建议国家在今年底前出台普查方案(草案),征求各级意见。同时召集各省、市、自治区进行研讨,并最晚不迟于明年一季度前进行试点,以尽早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及各项工作实施细则,下发各地执行。
(二)提高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的规格。从近年来普查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当前普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是领导重视程度下降,被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以及市、县(区)等基层普查机构经费筹措异常困难等。针对这些困难,我们建议国家统计局在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级别上应尽量争取由分管统计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任组长,以利全国各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切实解决基层普查经费筹措的难题。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数据的质量,但普查工作难题中的难题可以说就是普查经费的筹措了。特别是市、县(区)等基层一级普查机构经费的筹措可以说是难上加难。没有经费保证,犹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普查数据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尽管1995年国家统计局与财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暂行规定》。但各地具体执行起来效果却是相差甚远。普查经费的筹措主要还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因此,建议国家统计局尽早促成出台《普查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普查经费的落实。或者可以考虑采取普查事业费上划,保证普查经费专款专用的办法。
(四)抓住契机,组建市、县二级普查中心。由于普查机构临时组建,造成普查人员变动频繁,也易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为此,建议国家统计局在《普查法》中明文规定地、县两级统计局要建立普查中心,或下发相关文件作明文规定,以推动地、县两级普查中心的组建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予一定的倾斜,使今后的各项普查工作做得更好。
摘自:北京统计信息网 (统计制度改革研究2003年第12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统计局 万晓英 胡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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