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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有关问题的建议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改革思路,将基本单位、工业、三产三项普查合并为一项经济普查后,将面临着普查内容、方法、机构、组织模式等的重新整合和选择,制定科学的普查方案,采取高效的组织模式和普查方法,是确保普查成功的关键。为此根据我区历次普查经验和经济普查的特点,对经济普查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关于经济普查的内容。经济普查是将三项普查合并为一项,并且增加了建筑业的内容,从其内容的关联性来看,基本单位普查是其他三项普查的点名册,与工业、建筑业、三产联系密切,而其他三项普查的内容都是独立的,因此,在考虑经济普查的内容时,既要兼顾其联系性,又要兼顾其独立性。笔者认为经济普查的内容安排应参照年报模式,即基本单位表是其他三项的通用部分,工业、建筑业、三产普查的内容要单独设计。在各项普查方案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鉴于经济普查的内容多工作量大,考虑基层的承受能力,普查的内容宜简不宜繁。从历次普查情况看,存在着一是普查内容力求全面,通过一次普查就要了解企业的所有情况;二是没有摆脱计划管理的束缚,在指标的设计上对微观情况反映过于细,从而造成普查内容庞大,而从普查资料的使用方面来看,有些内容又没有多大用处。例如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中对"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已安装设备)"、"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已安装设备)"进行普查,从现在看来就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是企业自己的事,其效益体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没有必要对企业这些具体的行为进行干预,这些数据汇总起来也没有多大用处,因此普查应取消这些内容。这些内容可根据需要放入专项调查中。但有些内容需增加,如为了满足工业、建筑业、三产普查的需要,应扩大基本单位普查范围,将个体户纳入普查范围中。(2)普查内容的设计应突出重点,对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内容应有所区别,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由于其核算不规范,指标设计要简明扼要,易于填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根据其核算的特点,指标设计也应有所区别。(3)普查指标的设计首先要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为前提,其次要尽量与现行企业核算的有关内容相衔接,无论是在指标的内涵上还是名称上,这样便于普查员利用企业基础核算资料填报普查表;此外,最好填报原始记录,尽力减少需由被调查者或普查员加工计算的指标,如确需要在调查表上标明其计算关系,以减少差错。例如:第一次三产业普查中的商业企业的营业收入,指标解释是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外付运杂费),但在报表上没有标明,在实际普查中一些普查员就填报了商品销售收入,这样扩大了商业企业的总产出,影响了增加值的计算,这一情况在我区表现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查结果的使用。(4)加强各项普查之间的衔接。一方面要避免指标的重复,如基本单位表中有的指标,其他普查表就不要列出;另一方面,在方案设计时就要考虑普查数据的衔接问题。从过去已开展的普查看,存在着基本单位普查单位数与专业统计单位数不衔接的情况,例如与劳动统计中单位数、与工业统计的单位数等,这样就出现了以基本单位数据库为抽样框,抽中的单位可能是空的。但在实际当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比如有些挂靠单位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是一个独立法人,实际没有专职的人员和单独的经费;再如工业统计中对企业集团的统计,基本单位统计要求不论几级法人,只要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均填报法人单位表,但由于有些企业集团的核算在一起,不好分开,只能填报一套表,工业统计的单位数就是一个,我区的包头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在基本单位普查表上,增加一栏区别这类单位的标识,如是否是统计报表单位,是否是企业集团,这样既满足了查清基本单位的目的,又兼顾了专业的实际情况,同时在基本单位数据库中可区别上述单位,以满足开展抽样调查的需要。

  2、关于经济普查的组织模式问题。鉴于经济普查的覆盖面广,为了搞准数据,建议采取划分普查小区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普查。普查小区可以人口普查的小区划分为基础。在具体的组织实施上,根据各专业的需要,可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如基本单位普查,可先由工商、民政、编委等提出名单,然后进行"拉网式"核实;再如三产普查,由于单位繁杂,仅依靠统计系统的力量难以完成,因此要发动部门的力量,对于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由部门组织完成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如铁路、民航、金融、保险等。在普查方法上,可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一定规模以下的企业和个体户,在基本单位普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其它开展全面调查。

  3、关于经济普查的组织工作。将三项普查合并为一项,实施的难度进一步增大,仅依靠统计系统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普查任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对外要积极争取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济普查是一项政府行为,除了要以国务院的名义成立高规格的普查领导小组外,还要狠抓落实,要将经济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当年对各级行政领导的政绩考核中,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进而解决好普查所需的人、财、物问题;另一方面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加大对经济普查的宣传,为经济普查大造声势,使这项工作得到全社会各阶层的大力支持。对内要以经济普查为当前的工作重心,认真总结吸取前几次普查工作当中的经验和教训,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普查工作:(1)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做好普查方案的设计和试点,特别是试点工作,避免仓促上阵,尽量将问题消灭在方案下发前;(2)要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加强对普查工作各环节的指导;(3)要合理安排普查工作流程,避免以前普查中出现的前紧后松现象,提高普查资料的时效性;(4)为了确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大型普查的数据质量,建议在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小样本抽样,以校正相关的普查数据;(5)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整体规划,做好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工作,避免出现"虎头蛇尾"现象。上一轮普查普遍存在着重普查,轻资料开发的情况,使大量普查得来的信息没有得到深加工或"待自闺中",从而造成巨大的浪费。由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不够,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查员搞准普查数据的积极性。在本次普查中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大在普查资料开发方面的投入,为了促进该项工作,建议国家除了要研究提供资料开发的基本表式和程序,并负责对各省的业务指导外,还要组织开展对各省编印的普查资料进行评比,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最大限度的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

  4、关于普查机构的设置问题。鉴于经济普查的内容相互独立和目前统计系统内部业务分工情况,为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议成立以普查中心为主,吸收工业、建筑业、商业等专业人员参加的普查办公室。普查办公室要负责整个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业务分工为基本单位普查由各专业结合专业普查负责完成,普查中心要负责制定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规定;普查中心负责三产业普查;工业、建筑业负责各自普查。在具体实施上,在统一基本单位、普查时间、分类标准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布置培训,分专业组织实施的方法。相关专业要负责本专业的程序编制、业务指导、质量控制、数据汇总、资料开发。

(作者单位:内蒙古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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