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这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进入新世纪后统计部门迎来的一次重大战役,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进行了12次全国性的普查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作为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重大步骤,国务院正式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周期性普查制度的要求,从而明确了普查在整个统计调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上个十年(1990年至2000年)全国进行了人口普查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各一次。这些普查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摸清重大国情国力家底方面已掌握了比较丰富的基础资料,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各级政府发展经济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实事求是地讲,这些普查所取得的成果与普查原本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有差距,而且越到后来,这种差距越大,如2000年开展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与1990年开展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差距甚远。为了把这次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搞好搞成功,依据参照过去历次普查的工作经历,特把我们对当前我国普查制度的几点看法和建议附论如下,仅供参考。
一、历次普查的主要目的,主要是国务院宏观经济管理的迫切需求,还是从属于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进行统计核算的部门需求?从理论上讲,这应该是不矛盾的,因为统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为各级政府提供宏观经济管理的数据依据,但问题是,搜集包括重大国情国力的统计数据资料是你统计部门的应尽之责呀,但为什么每次普查都要包括国务院在内的各级政府发文、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各级政府负担庞大经费支出、各级舆论宣传工具大肆营造气氛?!好像是各级政府迫切需要的紧急任务而统计部门被动接受任务一样,而事实并不如此。从以往历次普查结果的应用来看,主要还是统计部门职责需要,如果说人口普查的结果还是国际关注、中央高度重视外(也仅仅限于人口总数等主要指标),那么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尤其是基本单位普查主要目的确是为统计部门本身工作职责服务。据我们所知,除开十年甚至二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外,市场经济国家统计部门(尤其是要中央、政府出面牵头)很少集中进行各类全国性的经济普查,这些国家有强大的统计系统,有健全的统计网络,有规范的统计调查方法,有宽松的统计环境,有齐全的行政统计资料,这些国家取得国情国力资料不像我们历次搞普查象部署一次重大的战役、搞一次重大的运动一样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兴师动众,旷日持久,而是寓普查于日常正规的统计资料搜集过程之中,大量利用健全的行政统计资料记录,除非万不得已而不必入户“忧民”。
我国以往历次普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统计部门力量太弱,全社会统计意识不强,统计部门权威性差,社会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不健全、不规范造成的。我国各级统计部门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按计划经济逐步恢复建立起来的,但一直被任务重、力量弱、权威差所困扰,别的国家不说,单说只有1100平方公里670万人口的香港,政府统计处的工作人员就有1700多人,恐怕不会比我们国家统计局人员少,更不用说公办经费和设备的区别了。我国县级统计部门的编制为10—15人左右,而真正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又不到一半,业务经费更是少得可怜。这样的统计力量、这样的外部环境有何能力搞大型普查?每次大型普查,统计局都越来越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无奈何,只有求助于各级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干预,明明是统计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事,硬要冠予“政府行为”,明明可以不必通过搞大型普查而兴师动众取得的数据,硬要频繁地一次又一次以普查这种运动式的方式来搜集。
这种“错位”从历次普查看,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每次普查所取得的国情国力数据虽然给各级政府提供了宏观管理的依据,但不一定是当地政府非常迫切需要的或者非常特别关心的。或者普查数据不真实与他们心目中的结果出入较大时,各级政府官员更多地是被动的把普查当成上级布置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尤其是当普查任务频繁(十年进行6次,加之每次普查时间跨度2—3年,这样每个年度都有普查任务),地方各级财政负担普查经费压力太大时更是处于一种应付、不太关心、无可奈何甚至埋怨统计部门借普查之名要办公经费之事。相反,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焦点、难点、热点的统计数据确又表示渴望和关心。2002年和2003年,我市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找市统计部门协商进行市城区劳动力流向与分布普查和城区流动人口普查,二次普查,市长亲自出面协商协调,主动解决普查经费和工作困难,普查得以顺利进行,领导非常满意。相比之下国家布置的普查任务虽然也签订了责任状,但热情主动就要逊色些。我们认为地方政府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也是要讲投入和产出的。尤其是县以下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甚至村民个人都要分摊普查业务经费,我们认为更是不合情、不合理。今年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具体业务工作牵头的统计部门感到最压头的就是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普查经费的支持,作为业务部门,普查任务繁重和业务经费困难逼迫去找政府领导,而作为吃各级政府财政饭的市民又不忍在财政经费普遍感到困难时(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县市)去向当地领导乞讨,有时甚至造成当地统计部门和政府关系的不融洽和紧张,真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建议:从普查的次数、范围、指标的设计等方面大力削减集中的大规模普查工作总量,除非像人口普查这样重大国情的普查,一般经济总量等方面的普查应尽力避免各级地方政府的“卷入”,应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调查方式改革等方面多下功夫,应在立法方面保证统计业务经费的正常稳定拨付,能在平常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年报以及各部门行政记录中搜集到的统计数据一般不应再以普查的方式取得,非要进行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其经费开支要按照市场经济“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来承担,非要地方政府财政承担普查经费的,要按照“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增加其操作性,减少随意性,减少当地统计部门争取普查经费的难度。县以下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尤其是村居民个人不应分摊和承担国家布置的大型普查业务经费。
二、频繁的大型普查牵涉了大量的统计系统力量,干扰了统计局正常的业务工作。我国历次大型国情国力普查都是各级统计局牵头具体承担,虽然有的地方也抽调了一些统计局之外的工作人员,但历次普查都证明是各级统计局唱“独角戏”,外单位抽调的人员无论是业务素质还是工作责任都很难与普查任务相适应,加之来人在原单位发工资、福利,与在统计局工作业绩无关,统计局与普查办对抽调人员也无管辖和约束机制,普查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统计局独立承担。每次大型普查,地市县统计局从领导到业务骨干一般要抽调5—10人左右(还不包括原业务科室人员的配合),每次大型普查时间也是跨2—3个年度,而我市的区县市统计局一般工作人员也就10—15人。也就是说,每次大型普查任务都要抽调全局力量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近几年市县统计局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普遍增设了“普查中心”机构,但市一级也就增加三个编制,县一级增一个编制,我市9个区县市统计局仍有3个未增加一个编,也未成立普查中心机构。
这种局面造成的影响是统计局正常的业务工作受到干扰。我国统计系统现在面临着经济环境变化快、各级领导要求高、统计任务日益繁重、统计服务水平远远落后、统计力量薄弱、业务经费困难的局面(我国统计系统在全国200多个地市级和2000多个区县市普遍设立统计局的格局是否必要和可行,本文暂不讨论)。频繁的大型普查使各级统计局疲于应付,领导的精力被迫分散,业务骨干力量受到削弱(县区一级统计局一个业务人员有的要从事2—3个专业统计),正常的业务工作(如:统计服务、统计基础建设、统计调查研究等)受到干扰,当然造成统计局的这种困境开展普查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我们看到的是,认为普查是统计局的中心工作,因而正常业务工作受到干扰是必可免的心理在统计局从领导到业务人员普遍存在,而且成了一种业务工作上不去的“借口”。
建议:统计局机构内部普查中心与业务科室从人员、工作职责、业务经费原则上要分开,有大型普查时普查中心原则上要从社会上招聘有经验、有能力的工作人员,尽量不抽或少抽统计局业务骨干。国家要尽力减少大型普查的次数和工作量,尤其要减少普查的时间跨度,每一次大型普查国家一级可以从方案设计开始长时间笄研究,精心设计,精心部署,基层尤其是区县市一级从事普查工作原则上时间跨度不能超过半年,甚至更短。从工作发动到普查员选调、培训到入单位入户填表要一气呵成。在方案完善可行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基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消耗,要克服当前普查工作基层从开始发动到入户填表长达1年以上的局面,精力、人力、财力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是基层打不起的,也是不必要的。频繁的普查和长时间的消耗战造成调查单位和居民的厌烦情绪更是必需要避免的。
三、普查方案的不完善,操作性差造成了近几次普查结果的不理想。方案的不完善表现在一是普查对象的确定上有遗漏、重复和含糊不清现象。93年进行第三产业普查,调查到哪一级?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如何划分?城乡个体户如何调查?方案规定得不严谨。95年的工业普查,对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基本上无严格方案可行。96年的基本单位普查,更无严格的划分普查区、入户单位摸底的规定。97年的农业普查,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单位调查就有忽视之处。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对于外出流动人口的界定就有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划分困难,普查初期坚持原则后期又推翻原则的“自己打自己嘴巴”现象出现。这次“翻脸”不但造成了大量人口漏登的现象而且在群众和普查工作人员中极大损坏了普查的声誉,使社会对普查的信誉度下降。二是某些普查指标的解释不严谨、不规范、有含糊之外,使下面无所适从,各行其是。三是普查入户入单位填报指标太多太繁,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我们认为大型普查入户入单位指标应尽量精简,原则上不超过20个,减少普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历次普查证明,指标越多越不准确。四是普查指标数据汇总、审核程序不完善、不合理,而且经常前后矛盾,使下面无所适从,造成时间、精力的浪费。五是每次普查的结果与正常年报数据衔接问题一直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圆满解决。96年的基本单位普查结果与年报单位名录库一直是“两张皮”。97年的农业普查结果中的很多主要指标与当年农业年报数据相距甚远,一直到现在都不敢公开引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尤其是到区县一级与当地户籍人口一直无法挂勾。
建议:划分大型普查与年报的职责范围,取消以普查代年报或以年报代普查的作法,还普查就是“全方位一次性少指标重要国情国力调查”的本来面目,正常年报能取得的指标不要冠以“普查”,国家统计局原设想的“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辅以多种调查方法”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从我国前几次普查看,要达到理想结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但何况因为单位名录不清,抽样方法不科学,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抽样业务经费少得可怜等原因,我国目前进行的各种抽样调查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讲还仅仅是起步。我们建议恢复普查的严肃性,尽量少搞大型普查,搞一次就要成功一次,“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次经济普查我们建议不要用专业年报代替普查报表,专业年报另行布置,普查分专业设计一张表,指标要少,以经济总量指标为主,上门入户清查由普查员一次填毕,其普查数据可以不与专业年报完全挂勾。
四、严防普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走过场,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前几次大型普查,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广大普查员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扎实认真的,但由于上面讲到的种种原因,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单位的普查工作确实存在着不扎实、不认真、走过场的现象。如划分工作职责不到位、工作缺乏督促和检查、普查员选调不合格、业务培训不认真、入单位入户不仔细甚至走过场、个别普查员甚至“关门造车”伪造报表,个别部门和单位提供行政登记记录不主动、不认真、不准确,如此等等,造成个别地方普查数据的失真。
建议:普查工作一定要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图,要精心组织和部署每一个工作环节,要坚决树立普查工作质量第一的观念,每一个工作环节要职责分明,有督促有检查,严把质量关。上面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要层层贯彻到基层,不能走样,严防走过场。普查员选调我们建议尽力采取社会有偿招聘方式,工作量和质量与报酬挂勾。过去普查采取的单位抽人无报酬或报酬极少的“义务劳动”方式事实证明是无法保证普查质量的。
五、历次普查采取的后期资料开发工作和资料编印是否有必要,值得讨论。过去历次大型普查,从国家到省到地到区县市后期工作中都有时间长达1年左右的资料开发运用和资料编印工作。我们认为对各级并无一律必要,抛开时间的长度和财力的支出不讲,普查资料的分析运用如果地方政府对某个课题有兴趣或某个企业有兴趣,他们会上门讨教,那种一次普查数据出来各级都千篇一律、大同小异的“分析”一遍实无必要。普查资料的编印我们认为国家或省一级编印就行了,主要指标分到省市和地市县市足够,的确没有必要层层、各级编印,太浪费了。
以上各点,仅为一家之言一孔之见,不当之处请指正。
[常德市经济普查办陈培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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