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方向。省委、省政府即将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对扎实稳步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这对统计工作也是一次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特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必须明确2006年做好有关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的思路: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统计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按照“产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要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要健全新机制”的要求,必然对传统的统计观念、工作思路、制度方法等各个方面带来重大的变革,提出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制,认真组织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做好日常统计调查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统计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委政府指挥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好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内涵深刻,任务光荣而繁重。同时,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还必然加快发展县乡经济。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靠基层的同志去做,这对基层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06年,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在继续抓好湘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乡镇统计站配备微机的工作,促进基层统计机构、队伍、工作条件和业务等多方面建设的进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改革统计指标体系
要全面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计需要,必然要求我们改革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把明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量化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建立统计报表,主要有以下7类。
1、建立15个方面的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
今年,中央出台了15个方面的重大政策。对各项支农政策及各级政府配套情况的统计,能使得各级政府对各项支农政策“研究透,争取够,使用足,配套好”。
2、农村、农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
在现有的有关农村农业统计报表中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外销生猪基地县、标准化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村庄规划建设、村容整治。
3、工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
增加农产品加工率、166家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保健品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过20亿元的县市和工业园区的统计指标。
4、经贸、服务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
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贸洽谈会,规模的休闲观光农业、花卉园林业的统计指标。
5、“八件实事”工作中需要的统计指标
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乡村道路、农网改造、人饮工程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的统计指标。
6、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
7、其它统计
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科技兴农、农村综合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的统计指标并加强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情况的民意调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有一个逐步完善,分步到位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方面,我们一定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本着上下联动和条块结合、部门统计协调分工的原则,把党委政府和社会需求迫切的先做,抓落实,抓出实效。
[湖南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