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大规模的业务培训、试点、清查摸底等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农业普查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涉及方方面面,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技术性强,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需要探讨。现就普查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如何辩证施治,与同仁作些探讨。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三农”和农村千家万户,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难度大,技术强,时间久,任务重。因此要全面科学规划好农业普查全过程,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精心制定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划。为了保障农业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今后,每次的普查方案和指标要保持连续性,常用性,可比性,力求方案不断修改完善,但指标不宜太多太细,力求精简。数据处理方案和程序要适合大众化,更要适合县级资料的开发应用,便于可操作性。
2、认真做好机构组建。机构要按国家、省、市、县依次组建,国家比省(市)要早,省(市)比地(市)县要早。因为地县级与中央、省同步组建,时间空间太长,工作任务很少,不便开展工作。只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时间,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并与上级匹配,保持对口就行。
3、编制经费预算。普查经费预算,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草拟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统一上划中央,统一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并明确各省、市、地、县级普查经费预算标准,然后,再将各省、市、地、县普查经费逐级下拨,逐步做到各级普查经费基本平衡,缩小各级普查机构经费预算差距,有利于解决不发达地区普查经费偏少,经费到位难的问题,确保普查经费到位,有利于普查工作。
4、编制普查工作手册,各种宣传资料及各种普查物资要及时发放到位。普查工作手册是普查人员的工具书,各种宣传资料及各种物资是普查的后勤保障。国家和省市普查机构要按工作进度及时发放,以免影响基层开展工作。
5、严格遵守普查方法、普查原则。各级普查机构在开展农业普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普查方法和普查原则,要形成独立的普查体系,不受外界干扰,一定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普查结果一定要保持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否则失去普查意义。
6、建立健全普查机构。要保证各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必须要有一支专业化的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国家统计局尽快建立国家、省、市、县级普查调查局,成立专门的普查机构,内设方案设置组、程序编制和数据处理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执法督查组、资料开发应用研究组,使普查机构、人员专业化,独立行使普查调查权。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农业普查工作要做到布局合理,分步实施、平稳推进是搞好农业普查的重要保障。
1、要切实加强领导。整个农业普查工作都要体现领导重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普查工作,并把普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还要安排一名副职领导专抓普查工作,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加大各级政府领导力度,使普查工作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2、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为了掌握农业普查工作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科学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分阶段实施方案,做到胸中有数,分步实施,平稳推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3、高标准严要求选调“两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直接关系到农业普查的成败与否,因此在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时,一定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把政治、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调担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是搞好普查的关键。
4、扎实搞好业务培训工作。业务培训坚持以面授为主辅以光盘教学。面授时一定要保障时间到位,不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面对面讲解报表、指标解释、问题解答。还要建立严格的培训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命题,建立试题库。各级普查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在国家试题中抽取一套试题,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担任普查员。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质量。培训方式可采用自上而下,层层培训,即国家培训到省,省培训到市县,县培训到乡镇、村(居)委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普查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
5、认真做好清查摸底和试点工作。清查摸底和试点工作是搞好农业普查的前提,既是搞好现场登记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因此在清查摸底和试点之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其次要组建好班子。再次做好业务培训和数据资料搜集整理。第四做好涉农单位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清查摸底和试点工作成功。
三、强化职能服务。健全保障措施
过硬的保障措施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先决条件,各级普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一系列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措施到位。各级政府普查机构以及村、居委(社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按要求组建全国统一的普查机构,才能步调一致,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的职能作用。
2、普查人员落实到位。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标准配备普查人员,保证普查人员足额到位。
3、宣传发动到位。全国要自上而下建立宣传机构,制定宣传规划,宣传内容,组织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普查宣传氛围。
4、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一环扣一环,任何一环出了问题,都直接影响普查质量,因此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层层落实农业普查工作责任。一是明确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实行组长负责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二是各级政府签订责任状;三是各级政府要与普查区指导员签订责任状;四是普查区指导员要与所属调查小区普查员签订责任状;五是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政府签订责任状。
5、物资、经费保障到位。物资后勤保障工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本地区所需的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预算统一由国家或省普查办按大类、中类、小类县分别确定普查经费基数,如大类县120万元,中类县100万元,小类县80万元,由国家或省普查办划拨并与财政结算,及时分批拨付到位,同时保证办公所需物资及设备到位。
6、奖励机制到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对普查人员实行奖励措施和考核办法,对在普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普查工作人员给予物资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都要以政府名义给予记功,嘉奖、表彰。如果用普查机构表彰的只是一个临时机构,不能享受政府部门同等的待遇,所以表彰方式改由各级政府部门表彰,它的作用更大,效果更明显,更能体现普查工作的含金量。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组织农业普查实施全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使农业普查工作日趋完善。
[东安县统计局 彭芳身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