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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七)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农普办函〔2006〕15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12-30 18:03:27

 

各市州农普办:

    现场登记即将展开,各地遇到的业务问题也逐渐增多,现将国务院农普办下发的部份共性问题及答案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1)清查摸底时利用公安的户籍资料发现不少户在户籍资料上有记录,而实际上这些户不存在,也就是说这些户是本普查区的空挂户。这些空挂户将会造成普查结果与常规统计的乡村户与人口一定差异,这个问题如何解决?(2)由于空挂户的原因,个别村的村表第四项c38,c39指标(派出所户籍统计数)会与登记的户表数产生较大差异,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答:空挂户属于全家外出户。本普查区的空挂户要填入“本地户全家外出情况手工过录表”,外出原因是“靠挂户口”;村表的c38,c39指标仍按全部户籍人口(包括空挂户)填写。

    2.个别地方的派出所由于管理原因,不能提供分村的户籍数和人口数,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填报村表的c38,c39指标。

    答:按清查摸底的实际情况确定。

    3.摸底时有人,并确定为填表户,但正式填表时无人,如本户老人去世,或外来户正式填表时人走了,是否填表?户编码是否变化?

    答:应按普查标准时间的实际情况填表。登记的住户普查表的户编码应是连续的。为减少外来户摸底时有人而登记时没有人在家造成登记困难,一是可采取“以摸带登”的办法,在摸底时登记普查表。到正式登记时再进行核实。二是可在普查时点前后集中力量,在3—5天内完成登记。现场登记与摸底不吻合的,以现场登记的为准。

    4.不居住在本普查区,而是居住在其他城镇地域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如何登记他的人口?

    答:全家户籍不在本普查区,又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的城镇地区,在本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按家庭户登记,并只登记其农业从业人员。

    5.一家三口人,夫妻两人常年在外地打工,孩子常年在本普查区外的学校寄宿读书,偶尔会回家来看看,如何处理这个户?

    答:按全家外出处理。

    6.一农户儿子外出,家里只有老人,地全部是林地,不需要管护,所以没有从事农业的时间,但由于有林地,算农业生产经营户,需要填户2表。这是否不符合逻辑关系:没有实际从事农业的时间但又是农业生产经营户?

    答:可以“没有农业生产时间,又是农业生产经营户”。方案和培训手册中的相关逻辑关系已取消。该户要填报户1表和户2表。

    7.本村的户,户籍在乡里已经农转非,但是他还住在本村,不从事农业,如何处理?

    答:按外来户处理。

    8.上大学了或进监狱了,如何处理?

    答:如果户口已经迁走,则不登记。如果户口没有迁走,则登记。

    9.村里有个庙,里面的僧人填不填表?

    答:归村里管的庙按集体户对待,填户3表。不归村里管的庙,可以不填。

    10.合户经营农业,如养殖业、捕捞业,相关户填写户2表,还是填写单位表?

    答:(1)松散性合户经营的,尽量分解后填户表。(2)若是属于稳定性联合经营的,填写单位表。重要的是同一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要重复填写在户2表和单位表中。

    11.没有全家外出情况的,小区是否还要填写全家外出情况快速汇总表?

    答:要填写该表的:“一、户籍情况”和“二、全家外出情况”,但“三、全家外出按原因分”和“四、全家外出按去向分”不填写。

    12.司法系统的农场,如何填报?

    答:填写单位表,不填集体户表。

    13.外来的农业生产经营户,摸底时和现场登记时不在本普查区,但地方又想将其登记上,应该怎么编码?

    答:目前居住在城镇地域的外来农业生产经营户,应想办法填户表,并与其他登记住户一起连续编码。目前居住在其他农村地区的外来农业生产经营户,可以不填表,如果本地农普办要登记这样的户,严格从901号开始编码。参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第149页。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关于召开第二次农业普查会议的紧急通知 (12-30)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八) (12-30)

 ◎  关于对全省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指导的通知 (12-30)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六) (12-29)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通知 (12-2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普查宣传效果的通知 (12-2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值班报告制度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12-27)

 ◎  关于上报第二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数据的通知 (12-26)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五) (12-26)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四)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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