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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四)

湘农普办函〔2006〕12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12-26 15:23:43

 

各市州农普办:

    省农普办将答疑台所提与单位普查表有关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作统一解答,以便各地解决农普业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此次解答与之前答疑台解答有出入的,以此次解答为准。

    1.县属涉农部门和乡政府下属涉农站所是否作为农业服务单位普查?是否作为法人单位?

    答:县属涉农部门和乡政府下属涉农站所要区别对待,如果只是进行技术推广不算农业服务单位。其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农林牧渔业服务的单位如农机站、庄稼医院、畜牧兽医站、水利站、排灌站、林业站、渔业站、鱼种(苗)场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如果有法人证书的做法人单位填报,没有法人证书的做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2.农户经营的规模较大的种养场所是否作为法人单位登记? 

    答:如果是农户联营的,符合未注册单位条件的,可以作为未注册单位填报。不符合未注册单位条件的,农户经营的规模较大的种养场所可以做规模户登记户表。

    3.乡镇的农机站以农机修理为主,农技站以生资购销为主,畜牧站以饲料购销,水库有放养鱼,有不放养鱼苗的,有灌溉与发电的一体化,这些单位要不要登记?

    答:农机站只进行农机修理,农技站只进行生资购销,畜牧站只进行饲料购销的不需要登记。水库养鱼的要登记,水库如果为农业生产服务而进行灌溉的要登记,水库发电的不登记。请注意单位是否是登记对象要看它是否从事了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是则登记,否则不登记。

    4.农场的农业用地承包给单位职工,而单位职工又转包给附近农民或外来人员,应该如何填报?

    答:农场只负责填报单位拥有的农业用地情况,而不填经营农业用地情况。
已承包给单位职工,而单位职工又转包给附近农民或外来人员的那部分农业用地由实际经营的人员填报其经营情况。原则如下:全部耕地采取承包到户经营方式的单位,只填报其拥有的耕地面积,实际经营的耕地面积应该为0。部分耕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在填报经营的耕地面积时,应该扣除已经承包出去的耕地面积。由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填入住户普查表“租入、包入、转入” 以及“实际经营耕地面积”。其它农业用地填报情况参照以上执行。

    5.林业局下属木材检查站、林业站代表林业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控制木材砍伐指标,而没有其他的服务职能是否可以不填报单2和单3表?

    答:木材检查站、林业站只控制木材砍伐指标,而没有其他的服务职能,可以不登记单2和单3表,但是如果它进行森林病虫、鼠、兽害的防治或森林防火等林业服务活动,则要登记单位表。

    6.几家农户合伙渔业养殖、果业开发等算未注册单位吗?

    答:几家农户合伙渔业养殖、果业开发等算未注册单位,方案中这是作为农户联营的情况。

    7.是不是所有的农技站都不要登记?(如有些农技站有病害防治、制种、育苗等活动,也不要登记吗?)

    答:农技站如果有病害防治、制种、育苗等活动,要登记,因为它从事了其他种植业服务业。

    8.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农业站、林业站等)都是法人单位,机关、学校有农业经营,要划出产业活动单位登记单2、单3表,机关、学校登不登单1表?

    答:机关、学校不登单1表。

    9.单位编号是在乡镇范围内按顺序编号还是在县域范围内统一按顺序编号? 

    答:单位编号是在乡镇范围内按顺序编号。

    10.乡镇的农技站、农经站、畜牧站、农机站等都要填报单1表吗?一般来说,乡镇有多少站所要填报单1表? 

    答:乡镇的农技站、农经站、畜牧站、农机站填报单1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是法人单位  2、从事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否则不需要填报单1表。不是所有的乡镇站所都要填报单1表,只有从事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才填单1表。

    11.农业站、林业站是普查对象,是否要登单1表?

    答:乡镇的农技站、农经站、畜牧站、农机站填报单1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是法人单位  2、从事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否则不需要填报单1表。不是所有的乡镇站所都要填报单1表,只有从事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才填单1表。

    12.乡镇农村地域内的非农企业,它不从事农业生产,但是该企业拥有上百亩的林地,该林地是生态林,不是用材林和经济林,该企业是否是普查摸底对象。

    答:是普查摸底对象。

    13.各乡镇烟草站在技术指导育苗、施肥、烘烤等管理中进行了服务,如一个烟草站在这些方面开支了500元以上,请问是否属单位普查对象?

    答:是属单位普查对象。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五) (12-26)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三) (12-26)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收看湖南卫视《乡村发现》专题农业普查节目的紧急通知 (12-25)

 ◎  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12-21)

 ◎  关于共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12-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戴军勇同志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12-18)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县以下中小学开展农普一堂课宣传活动的通知 (12-18)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12-18)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在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前召开村民大会的通知 (12-18)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二)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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