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
目前,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从对各地检查的情况看,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普查员入户登记工作不细致,甚至不到位;对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从事的行业判别不准;将“从事”与“经营”的概念混淆;对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牧业存栏指标理解不清;指标间逻辑关系存在错误等等。省农普办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国务院农普办《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填写质量控制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70号),对当地普查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前期登记中的错误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下一阶段普查登记工作要继续加强组织指导,确保整个普查登记工作优质高效地的完成。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普查员在登记时,必须携带《调查小区地图》、《住户和单位清查摸底表》和《农业普查手册》逐户上门登记,不得遗漏。
二、在普查登记时,一定要先填写在预填处,必须在完成对普查表所有数据审核、验收、快速汇总后,各地方可组织抄录人员统一抄录到光电录入格。在预填处填写时,不要碰到光电录入格,以免影响到光电识别。尤其是户1表中R3(年龄)指标,由于预填处预留位置偏小,要格外注意黑笔不能碰到光电录入格的红线。
三、必填项不能为空(户1表的H34号指标除外)。特别要注意确保普查表头的地址码、户(单位)编号、普查表张号和张数不为空。同时,还要注意不要遗漏普查表反面的户(单位)编号。
四、要注意普查表中的小数问题。住户普查表中的土地面积类指标和农药购买量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当数据为整数时,小数点后面必须补零。例如5亩应写为5.0亩。
五、要防止黑色的光电定位块周围出现签字笔和墨点污点,否则会导致普查表扫描定位错误。还要注意整张光电表要整洁,不能有污痕、划痕、刮痕。
六、普查小区封面普查表张数与实际张数要严格保持一致。若出现数量不一致,则整个小区的扫描内容作废,需要在完成小区户数、表张数的核对后再重新扫描该小区的所有普查表,造成扫描工作量的增加。
七、在自查、复查和议查过程中,要按照《农业普查手册》有关审核要求对指标逐个进行审核,注意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不能马虎。重点关注编码、从事农业劳动时间、从事行业、经营哪种非农行业、承包和经营的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牧业存栏、销售收入等指标。
请各地加强普查表登记和填写质量检查,严把质量关,为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