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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经普办[2005]23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5-05-27 18:03:38   

 

各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民航、监狱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检查和评估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及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

     
   
 

 ◎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06-16)

 ◎  关于召开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培训会议的通知 (06-02)

 ◎  关于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 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05-29)

 ◎  关于召开湖南省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数据评估会议的通知 (05-24)

 ◎  关于印发《第二批经济普查数据审核人员电话一览表》的通知 (05-17)

 ◎  关于印发电信企业普查表上报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05-11)

 ◎  关于个体经营户数据处理、数据质量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 (04-30)

 ◎  关于印发电信系统的普查表上报要求有关规定的通知 (04-29)

 ◎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电信企业普查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04-27)

 ◎  关于印发经济普查数据查遗补漏有关事项的通知 (04-27)

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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