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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评估审核力度 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娄底市统计局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搞准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发展水平,为当地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是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当前的统计环境给我们的工作也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所弱化,源头数据上报存在不实和随意性;二是层层分解的计划和任务迫使统计数据围绕计划转,名目繁多的绩效考核使攀比之风加重,行政干扰统计数据有抬头迹象;三是现行的统计方法制度正处于转轨和与国际接轨的过渡时期,方法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与贯彻执行的偏差导致数据不实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统计法》对部分领域的约束力还不是很强,依法统计的难度增大。面对这一新的形势,我们将2004年确定为“统计数据质量年”。从基层源头数据抓起,从统计系统内部着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我市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减少直至杜绝各种人为干扰,从而达到提高统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度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制定《娄底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上半年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娄底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娄底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该办法对评估的内容、组织领导、评估原则、要求,评估方法及要点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如何搞好专业之间的协调,市县两级数据的衔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来说:

    1、明确了评估的内容、原则
   
根据《办法》规定,我市主要统计数据评估以市县两级GDP总量及增长速度为核心指标,涵盖了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劳动工资及城乡居民收支等各专业主要指标。评估实行下管一级、分级评估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县(市、区)主要统计数据未经市局评估认可不得对外提供使用,各专业及县(市、区)主要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的,必须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并经市局评估小组调查、分析、认定情况属实后方予承认。
   
    2、强化了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市局各专业科、队负责人是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县(市、区)统计局长是本县(市、区)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市局各专业必须认真按《办法》要求搞好市级数据自评,并配合省局相关处室搞好本专业数据的评估衔接工作,同时还应对县(市、区)经济运行态势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在规定期限内搞好县(市、区)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市、区)统计局相关专业。县(市、区)各项数据上报前要根据评估办法要求进行认真核实,开展自评自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坚决杜绝互相攀比,弄虚作假的行为。

    3、提出了要求
   
《办法》以各级政府、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GDP指标为核心,对专业之间的协调及市县两级数据的衔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办法》还对各行业增加值的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作了较详细的说明,并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在核算GDP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制定的核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市级核算使用的相关数据必须与省局评估认可后反馈的专业数据相一致,县级核算使用的相关数据必须与市局各专业评估认定后反馈的专业数据相一致。各专业既要加强上下衔接,确保省、市、县三级数据一致,又要加强专业间的协调、配合,防止各自为政。

    二、精心组织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的实施

    1、加强领导,定期组织数据质量评估
    为了切实搞好我市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数据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数据质量评估会,及时解决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评估领导小组自成立后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按季组织由市局相关人员及县(市、区)统计局局长、综合核算人员参加的季度数据质量评审会,使评估得以顺利实施。特别是今年二季度,针对个别县(市、区)有故意抬高GDP增长速度之嫌,市统计局顶住了各方压力,对有争议、难核实的指标数据进行了调查、取证及评估认定,最终对各县(市、区)GDP数据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前县(市、区)上报的GDP总量为107.0亿元,速度为11.5%,与全市核算数分别相差2.03亿元和0.7个百分点;评估后县(市、区)GDP总量为110.1亿元,速度为11.0%,仅与全市核算数相差1.07亿元和0.2个百分点,评估变动幅度最大的县(市、区)速度下调了2.7个百分点。对评估后各县(市、区)的主要数据包括GDP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平现金收入等指标数据在二季度全市经济工作流动现场会上进行公布,既表明了我们落实贯彻评估办法的决心,也充分显示了评估的公平、公开、公正,在市县两级领导中引起了较大的轰动。

    2、专业联动,共同把好数据质量关
    (1)细化评估办法:市局评估领导小组按季评估,各专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评估办法,如贸易、投资、房地产业统计建立了分月评估制度,要求县(市、区)上报报表的同时必须上报评估材料;工交统计完善了对企业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企业进出登记等一系列制度,下发了《县(市、区)2004年工交能源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企调队先后制订了《基层统计报表评比办法》及《县(市、区)企调工作考评细则》;农业统计分别制订了乡镇和县(市、区)农村统计工作细则,将任务、要求、责任一一明确到位;农调统计层层建立了责任制等等。随着这一系列评估考核措施的实施,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全市上下兴起了一股狠抓数据质量的良好风气。

    (2)规范基层统计:基层统计数据是统计的源泉和基石。2004年,我市借全省大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之契机,针对统计“双基”工作被逐渐削弱的现状,局党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从乡镇、街道社区及企业统计三大源头入手,对基层基础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写出了《对乡镇统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社区统计、路在何方?》、《浅谈如何构筑新型的企业统计》三篇调研报告,并以此为依据,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议,市政府由此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对推动我市统计“双基”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使用。

    三、切实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强化对部门统计的管理

    今年以来,我们在强化政府统计主体地位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借助部门统计情况更熟,底子更清,分工更专的优势,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报表混乱,数出多门的问题。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的核定,坚持统计局、经委、乡镇企业局三家联合审核,两级把关的企业进出制度,年初一次核定起报单位,年内如有调整,必须三家共同认定,确保了报表单位的稳定;建筑业、房地产统计由建设局牵头,两家共同组织召开了年报会,会议要求所有基层单位上报建设局、统计局的各种报表、数据必须一致,且必须经统计局审定。由于两家的共同努力,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工作得到了加强,数据质量明显改善;投资统计与市计委、重点办及相关部门互通有无,确保了项目的不重不漏;农业统计与相关门保持经常联系,并与农口部门定期举行农业生产形势分析座谈会;科技统计与科技局协商,高新技术统计单位由两家共同审定,报表由统计局一家负责布置,统一了口径;社会统计则主要依靠部门统计完成。此外,由综合科牵头,我们还与市政府、计委、人民银行等综合经济部门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和良好的关系。

    通过与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一方面我们了解和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对把握经济发展趋势,搞好大数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借助部门的力量,进一步理顺了基层统计报表渠道,规范了部门统计数据,达到了提高数据质量的目的。

    四、加大调查力度,提高调查数据的代表性

    抽样调查在现行统计方法制度中起着越来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为了解决城市住房调查样本量不足,代表性不强的问题,市局多次向市委、政府提出扩点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所辖五县(市、区)全面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工作,即双峰、涟源各建点50户,并在中心城区扩点100户,由市城调队直接承担调查任务。目前各地开户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当中;农调队根据省局会议精神及省农经队要求,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的轮换工作;企调队根据任务与力量矛盾突出的现象,狠抓了县(市、区)企调队伍建设工作。目前,涟源市经多方协调,政府已正式批准下文,组建了企调队,冷水江市企调队也正在筹建之中,其他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专职企调人员,一直成为老大难问题的县级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推点工作有望得到解决,企调业务范围将逐步拓宽。

     
   
 

 ◎  围绕当地经济发展 努力为党政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01-16)

 ◎  创文明机关 树全新形象 (01-15)

 ◎  借东风 抓机遇 开创统计新局面 (01-15)

 ◎  与时俱进 奋力推进永州统计工作新局面 (01-14)

 ◎  突出重点 克服难点 努力推动统计工作协调发展 (01-14)

 ◎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有序推进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程 (01-14)

 ◎  形式多样 注重实效 (01-14)

 ◎  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 努力实现“两网一库” 建设目标 (01-12)

 ◎  以人为本 以德立身 举才为重 建立学习型统计人才队伍 (01-11)

 ◎  开发统计产品 发挥服务职能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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