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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柳森: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研究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8 16:08:36   

 

    永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数据经省、国家经普办审核,已陆续反馈,从总体上看是比较真实、可信的,基本上能够反映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客观实际情况。回顾两年来艰难的历程,笔者最深切的感受就是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艰辛和大数把关的难度,真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哪堪回首话当年”。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直接影响普查数据的使用效力和普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统计部门以至政府的公众形象。因此,数据质量问题倍受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关注。此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实施新的周期性普查制度后的首次普查,且将第三产业、工业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在一起进行,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与以往历次普查相比,有二强三多四大的特点。即报表专业性强、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涉及行业多(除农业外的14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0多个行业中类、870多个行业小类的所有经济活动)、普查表种(14个专业套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共计28种普查表)和指标(近千个)设置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思想顾虑多;二、三产业经济总量比重大、业务培训、经费筹措及搞准数据的难度大。数据质量控制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特别是普查过程各个环节的庞大系统工程,一直是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面临现实的挑战和各种困难的考验。如何从第一次经济普查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的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可信,是摆在各级经济普查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结合参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的实践、体会,从普查指标设置、人员选调、业务培训、清查试点、登记审核、录入汇总、评估等各个环节及组织协调、分级负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等各项工作保障措施方面,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确保数据质量的若干对策,供参考。

    一、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主要经验

    1、建立健全责任制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前提。经济普查准备工作阶段,我市从市、县、乡(镇)、村(居委会)层层签定了经济普查责任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所管辖行政区域经济普查工作负责,各级普查机构的主要领导对普查数据的总体质量负责。普查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经济普查试点、清查、登记等关键阶段,我市各级政府领导均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经普办及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分片包干责任制。祁阳、新田等县将经济普查列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蓝山县采取乡镇、村分别向上级经普办交纳数据质量保证金的办法,确保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评比考核、奖罚兑现落到实处。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评估阶段,市、县、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相关责任制,制定了具体实施、评估方案,将职责落实到各专业组和专业人员,一级负责一级,逐级审核、评估,从领导及制度等方面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搞好试点,摸索经验,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方法。这一点对于第一次经济普查来说尤为重要。必须通过试点摸索适合于本地特点的普查方法,取得大规模铺开、实施普查的经验。

    试点是按照普查办法在某一区域进行试验的普查。除国家级普查机构进行检验普查办法可行性的试点外,市县两级经济普查机构的试点主要是培训普查业务骨干,进行“战前演练”。永州市通过试点,组织市县经济普查业务骨干从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抽查、数据审核改错到汇总上报各个阶段进行现场演练。使普查业务骨干了解经济普查的全过程,亲自体会并掌握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加深对普查方法、普查重点、难点的理解,摸索出一些简便易行、科学准确的问题解决方法,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使普查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进一步完善。

    试点为普查的全面铺开和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充当先行、摸索经验,是普查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环节。凡是试点工作抓得紧、抓得细,认真按普查办法、试点方案及有关细则的规定进行演练的,业务骨干都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取得了普查登记的实际经验,可以少走弯路,为全面开展经济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提供借鉴。

    3、认真开展单位清查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本次经济普查按照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型、行业设置了不同的普查表式,表式和分类比较复杂。如果普查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或有遗漏差错,将对普查数据质量产生直接影响。为了保证普查对象的“全面”性,做到不重不漏、一个不少,并准确地向普查对象发放调查表,我市在清查中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请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提供注册登记或审批的单位资料,摸清应该参加普查登记的单位底数。二是与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及年报资料对比核实。以本地现有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资料,按照经济普查小区逐一清查,分清普查对象的单位类型、行业划分、规模大小,形成经济普查单位名录。三是在清查入户登记基本结束后,立即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和查遗补漏。重点是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私营、个体企业、农贸市场摊贩、营运车辆、出租房屋等容易疏漏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补登。全市共查出漏登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近千家,个体经营户一万多家,还有一批错登的单位得到了及时纠正。单位清查的成功,为普查登记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严把普查登记、审核关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我市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把普查登记、审核工作摆在首位,制定了严格的登记工作纪律。各县区结合实际,采取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祁阳、蓝山、宁远等县为了确保入户登记质量,一方面教育普查员增强责任心,建立了登记质量岗位责任制;另一方面把普查员的补贴、报酬与登记质量挂起勾来。零陵区为了提高普查员的入户访问技巧,对普查员作了专门的规范化培训。祁阳县在登记、审核工作中采取了“五查四审”制。五查:以街镇为单位,实行普查员自查、普查员之间互查、普查指导员议查、普查小区之间联查和普查机构组织抽查。四审: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复审、统计专业人员重点审、结合机审。东安县在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复审的基础上,采取了集中审(乡镇普查业务骨干集中到县经普办审核)、统计专业人员再审、县经普办负责人重点审的“五审”制。对问题较多、审核不合格的表退回重填。经五审合格后方可上机录入。江华县建立了三大保障体系,即分组负责与专业相结合、初审和复审相结合、国家质量标准与省市质量标准相结合的保障体系,确保了审核工作质量。全市各县区充分借鉴这些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过硬措施,严格把关,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5、狠抓督促检查、跟踪指导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两个直接关系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我市督导的重点。市、县经普领导小组组长及组成单位领导均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除留少数精干力量值班,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外,市县两级经普机构倾巢而出,到清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一是可以现场答疑解惑,将登记错误消灭在萌芽阶段;二是可以发现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拿不准的问题也可以及时收集汇报,请上级经普机构答复解决;三是可以加强对基层经济普查工作的指导,取得第一手资料及对基层情况的发言权,对在基层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有关登记质量方面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通报,以便引起各级经普机构的重视,在逐级上报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如在今年元月的普查登记阶段和4月份报表数据收集、审核、汇总阶段,督查中发现大量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存在瞒报、少报现象,没有反映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市及时以督查通报和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县区领导小组组长写信的形式,要求重新核定、填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起到了直接的保障作用。

    6、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此次经济普查,正值省、市、县刚刚建成、开通了局域网,实现了三级联网,利用MSN通讯联系和开通了省、市视频会议系统。这是以往历次普查所不具备的优越、方便、快捷的信息技术条件。省市县三级在网站开辟了经济普查专栏,文件、通知、问题解答等通过网上发布,报表审核、改错、汇总、上报实现了网络化处理。不仅节约经费,快速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使经济普查报表减少了许多再生性差错,提高了数据处理质量。

    二、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主要教训

    永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汇总数据虽然总体上合符实际,没有发生大的趋势性错误,但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部分普查项目、指标设计与改革形势变化和基层实际不适应,在操作中难以界定、把握。
    一是由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机制、方式变化很大,一些指标数据难以统计或推算判断。如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C613表)中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必须填报,否则审核时无法通过。但一些建筑安装公司却只有安装工程产值无房屋施工面积。因此这一指标及以下本年新开工面积、实行投标承包面积等四项指标均不知如何填报。还有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含净值、总台数、总功率)、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含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从业人员情况等指标,也是“雾里看花”。因为建筑企业承包工程现在基本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其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人员聘用等均由项目部负责或者由项目经理亲自掌握,由于利益关系及分布地域广泛,加上层层转包、各类建筑队挂靠等,很难搞清楚。作为填表的法人单位建筑企业颇有“鞭长莫及”之感,对这些指标的统计大多无能为力。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中有“原材料或进货成本”指标。在登记时,个体经营户由于勤进快销,资金周转不断,一年中到底进了多少原材料,进货成本如何难以说清,又无帐本可查,普查员无法核实和推算。个体房屋出租业主只收租金,基本上没有什么“原材料或进货成本”。但这一指标为0则机审时无法通过,只得动员业主好歹报个数填上。其它如招待费、差旅费、运输费等,个体户普遍反映,反正肉烂在锅里,哪有空去分门别类记那么细,我只关心一年赚多少钱。由于业主心中无数,填报时多数凭摸脑壳估算。

    二是指标设计时忽视了基层统计基础薄弱、普查员素质较差的实际。我国的统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型,越到基层,力量越弱。近些年来,部分县区连政府统计机构都难以保留、单设。有的镇干部多达上百人或几百人,也没有设统计站或配备专职综合统计员,就是设了统计站,也有许多名存实亡。多数由党政办秘书或主任兼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统计机构或撤或并,统计力量大大削弱。近年崛起的民营企业基本上没有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由会计或老板填报表的就算不错了,至于数字准不准,谁也说不清。我省正在大力推行统计代理制,但这一工作刚刚起步,还有不少困难和阻力,覆盖面也不大。基层普查员大多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由统计员、会计或相关人员填报普查表。实际操作中有些行业类别界定、指标解释、填报相当专业、复杂,我们这些老普查有时都拿不准,感到困难。上述人员即使有一定的统计、财务基础,经过1—2天短期培训也很难适应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要求。

    2、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程度下降,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思想顾虑多,不愿露家底、怕与税费挂勾,怕秋后算帐,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等,普遍少报、瞒报。主要表现在:

    ①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经济普查认识不足,有的怕麻烦,有厌烦情绪;有的认为普查是统计部门的事,业务培训不参加,报表不知如何填报;有的单位填报工资、福利等指标时,不按财务状况报表填报。

    ②不少私营企业做假帐、报假数,明显与实际不符,但要搞清难度很大。个体经营户报营业支出一般比较实在,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则大打折扣,报利润为0或亏损的较多。

    ③入户调查难,找普查对象摸清情况、取得真实数据更难。突出表现为经营地难找,有的营运车辆和流动摊点四处“打游击”,有的出租房在背街小巷,经常“铁将军”把门,找不到业主和租房者。一些业主行踪不定,其雇工、报酬、收入等指标难以如实填报。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小法人单位经营内容变化频繁,行业类别难以界定。一户多照法人单位难找,有的停业或无经营活动的单位更难找。

    湖南省各地个体经营户全面调查数据汇总后普遍偏小,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后来采取了抽样调查评估方法,重新进行核实,对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为了确保数据质量,不得不采取“亡羊补牢”之策。

    3、“两员”的选调、培训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除与其他普查相同的身体、责任心等条件外,还特别强调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但一些县区由于对经济普查的复杂性、专业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仍然沿用过去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的老办法,主要由乡镇、村、社区干部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这些人虽然情况熟悉、责任心强,是历次普查的骨干力量。但“老革命”遇到新问题,由于普遍缺乏统计、财务知识,尽管培训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仍然感到力不从心。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普查员的选任、培训随意性大,特别是没有统计科室或统计人员的单位,有不少没有落实到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有的没有参加培训,领表后不知如何填报。有的培训是一个人,填表又是另一个人,直接影响到普查数据的填报和质量。

    从各级经普办的业务培训看,省、市对业务骨干的培训比较重视,由于经费有保障,师资及参加培训的人员业务素质较高,时间也充足,因而培训效果较好。县区一级要分行业、分层次进行培训,任务重、培训复杂,本来是培训的重点。但因培训教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较低,经费比较紧张,培训不太规范,时间也打了折扣。有的采取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居委会的传统方法,越到基层,培训时间越少。业务知识和填报方法经过层层“转手”、“截留”,最后到基层普查员已所剩无几,培训效果很不理想。我市有的县区在报表质量检查、审核阶段,发现不少报表因填报时对指标理解错误,验收不合格,不得不退回重填。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拖了全县的后腿。这样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吸取。

    4、对普查表的审核还必须狠下功夫,严格把关。有的县区经普办对人工审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希望寄托在机审上,实际上许多错误机审根本审不出来。人工审核走过场,急于上机录入赶进度。有的错误在人工审核时发现了没有在表上改过来,在机上改,造成表与机不一致。由于不少普查表审核不过细或未经审核就录入上报,大大增加了省、市经普办审核工作量,使数据处理工作事倍功半。

    5、少数抽条部门存在部门之间协调难、数据分解衔接难、报表收集汇总难、数据审核改错难等“四难”现象。如市级各商业银行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支出、利润等主要指标数据与人民银行自动生成系统的相关数据不太一致,以谁的数为准,难以界定。抽条部门下属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费用、损益等财务状况指标数据及产业活动单位的经营性单位收入数须由市级法人单位分解到县区。但少数县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汇总数与市级法人单位报表数不一致。主要是有些市级抽条部门法人单位分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内部上下之间协调、衔接不够。有的把各县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收集上来后未经审核,直接送到所在区经普办。这就给市、县区经普办的协调和数据衔接审核工作增加了难度和负担。

    6、某些指标解释和填报方法发生变化,解释口径上下有不一致的地方,某些填报方法经普机构与抽条部门也不统一。如市级电信公司(含移动、联通等)、电业局、财险、寿险等,按《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填报法人单位普查表。报表上报后又接到通知改作产业活动单位填报。这一改增加了工作量不说,由于产业活动单位表无产值等指标,汇总后市级GDP核算少了一块。省经普办要跟省级公司协商拆分、反馈到市。不仅拖延了资料开发应用时间,GDP核算及数据使用时,市级经普办还得做相关核对、调整工作,何其麻烦?基层储蓄所与县区银行、乡镇邮政支局与县区邮政局原先已作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后改为分别、单独作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县区从业人员数和经营性单位收入等指标需分解落实到各个产业活动单位。弄得市、县区经普办多做了许多说服、解释工作,才将报表补齐。数据处理单机版程序从1.0到1.7版,陆续下发了8个版本,反复修改,每下发一个版本,就增加大量的审核公式,发现大量新的错误。后从单机版转换成网络版,数据处理人员又培训一次。这样一转换,又发现一些新的问题。由于填报方法变化及程序变动频繁,反复填报、审核,工作量非常大,各级经普办不得不加班加点连轴转。

    三、搞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对策建议

    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涉及经济普查的指标设计、登记审核、数据处理、质量评估等各个阶段的每一个环节。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将使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功亏一篑。因此,必须树立全程控制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周密组织,分步实施,严格把关,狠抓各个环节各项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措施的落实。

    (一)准备阶段:未雨绸缪,夯实基础
    准备阶段是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事前控制时期。表面上看,各项准备工作与普查数据质量没有直接关系,实质上都是为普查数据质量开道铺路、夯实基础的。这一阶段工作很多,要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社会动员、试点清查、“两员”选调、培训等各项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普查指标设计应从基层承受能力及普查员素质出发,尽量简化填报内容,指标设置应少而精,便于基层实际操作,既满足国家的需要,又考虑市、县两级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困难,是否便于基层普查员理解、掌握、统计。有些指标已经在现行统计制度中取消了的(如“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统计)或从其他统计渠道可以取得的(如加入工会人数、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分别从总工会、人事局取得)就不必再设置了。对银行、邮政等抽条部门产业活动单位的规定,建议将县区级银行、邮政局及其下属储蓄所、邮政支局统统作为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不必分那么细,以减少基层普查工作量。

    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应按照国家关于“口径统一”的原则,做到上下一致,各级经普机构与抽条部门一致,避免出现基层辛辛苦苦搞好了,结果又要返工重做的无效劳动再次发生。上级经普机构应与抽条部门多联系、沟通、协调,在国家普查方案的原则规定下,制定便于基层操作的实施细则或部门方案,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统一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不要“朝令夕改”,以免加重基层负担,影响普查数据质量。

    2、全面掌握相关部门审批、登记的单位资料,摸清应参加经济普查的单位底子,为单位清查创造条件。要全面摸清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情况,仅依靠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和年报资料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检等部门获取有关审批、登记资料。从第一次经济普查清查的实践看,除上述部门提供的资料外,还有不少部门具有批准、准入的权限。如教育管理部门对私立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部门对私营医院、医疗门诊,司法对律师事务所等具有批准或准入的权限。对这些部门掌握的资料同样要收集齐全,搞清单位的个数、类型。因此,各级经普机构必须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克服怕麻烦的情绪,主动上门协调、搜集,以锲而不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摸清各类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底子。

    第一次经济普查暴露出行政审批、登记部门多、杂、乱,审批、登记资料不全,更新慢(有的单位十多年前已不存在,仍未注销)等突出问题。对摸清单位情况、界定单位类型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造成影响。经济普查为相关部门解决上述问题,如充实资料、更新内容、建立单位名录、相关资料数据库等提供了机遇,也使我们深感政府审批、登记部门的改革、整合十分必要,迫在眉睫。离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只有3年了。按照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建议:

    ①效仿某些国家、地区的做法,政府成立注册登记局,将各类单位成立审批、个体经营户注册登记事项集于一个部门,赋予每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一个惟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不仅对国家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国际接轨有利,而且对各类单位的社会经济活动及诚信建设有益。同时,为经济普查摸清各类普查对象的单位类型、个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②鉴于成立注册登记局牵涉到管理体制、范围、职能、目标不同及部门利益难协调等,改革的步伐太大、太快,恐难实现。建议在不打乱现有体制、部门职能及布局的情况下,以各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相关部门间共享、互动的信息平台。这样不但有利于我国社会各类单位审批、登记的完整、全面及有关管理部门对各类单位的管理、监控,而且对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及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十分有利。

    3、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经济普查、提高普查员素质和培训效果的新方式。经济普查具有专业性强和农村普查任务相对较轻而城镇社区、居委会普查任务重(约占普查工作量80%以上)的特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虽然较好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但暴露了两个致命的问题:一是社区、居委会人员本身就很少,一般4-6人,担负的各类工作本来就多,整天忙不过来,经济普查任务压下来,其工作负担可想而知。加上工资福利待遇又差,领导承诺的普查补贴往往不能兑现,因而颇有怨言。二是社区、居委会干部普遍缺乏统计、财务知识,虽经培训,仍难胜任复杂的行业界定、填报方法、收入推算等统计业务要求。对普查表填报、经济普查数据的获取及质量的初审、把关等只能勉为其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在继续发挥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同时,探索采用市场化运作方法,对社区、居委会开展经济普查所需要的普查员实行公开招聘。可采取“四统一”的办法,即县区财政统一承担招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因招聘的普查员数量不是很多,县区财政完全有能力承担)、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招聘数量和工作时间、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统一进行招聘。也可以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县区经普办的指导下实行自主招聘。在招聘中,要特别注重普查员的基本素质,能胜任普查工作填报登记业务需要。同时又要考虑普查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入户登记社会性工作的需要。参加过各类普查、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优先招聘。

    对普查员实行招聘制,决不能忽视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的作用。因为他们对管辖区域社情、商情、人员情况十分熟悉,比招聘人员更有权威、亲和力和可信任感,开展登记工作更有群众基础。因此,招聘人员必须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周密组织下,由社区、居委会派员共同开展现场登记工作。招聘的普查员侧重在调查询问技巧、登记指标解释、行业界定、填报方法、数据真实性推算及数据审核、评估把关等方面负责。可将数据质量与其报酬挂起勾来,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

    对基层普查员的业务培训要根据经济普查的特殊性,对传统的自上而下逐级培训方法进行改革。因为社区是培训的重点,最好由县区经普办直接组织,“一竿子插到底”。采取分行业分层次“吃小灶”的培训方法,因为人员少、行业特点明显、针对性强,避免了上大课、满堂灌、“隔山放炮”的现象,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登记、填报阶段: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这一阶段是整个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关键。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建立健全质量控制责任制,加强业务指导。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分片包干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有领导带队分头深入包干责任区坐阵指挥。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向每个乡镇派出普查联络员,掌握登记进展情况,帮助解疑释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决不能凭个人理解各行其是。对任务繁重的城镇社区,要派出得力业务骨干坐阵指导、把关。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及私营企业,要派专人上门指导填报,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力争把差错消灭在填报、登记阶段。

    2、增强普查员的责任心,做到勇于吃苦,善于调查。数据是否真实可信,与普查员的责任心有很大的关系。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点多面广,有时为了登记一户,普查员要跑几十里路,甚至要跑好几趟才能找到业主。因为某些企业、个体经营户不配合,普查员见不到好脸色,吃“闭门羮”是家常便饭。加上补贴及必要的报酬有时得不到落实,往往心气不顺。如果遇到问题和困难退缩不前,工作打折扣,就会出现该登记的没有登上,该填的遗漏错填等现象。因此,要加强对普查员的教育,增强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登记每一个普查对象,填报好每一张普查表,为源头数据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要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承诺的补贴、报酬一定要兑现。

    普查员要勇于吃苦、敢挑重担,又要善于对普查对象进行如实申报的引导、启发,讲究询问、调查技巧。特别是对有思想顾虑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在面对面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精神宣传、教育,做耐心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引导他们对经营性收入、支出、从业人员等如实申报。特别是个体经营户,要从经营各项支出费用等较易配合的项目开始询问、调查,从所获得的支出数据用成本倒推法科学推算相对准确的营业收入。

    3、组织“两员”对已填好的普查表进行自查、初审,对报表进行粗线条的审核,消灭明显的错项、漏项,如公章未盖、姓名未签等错误。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办要根据各专业审核要点对普查表进行复审。县区经普办认真组织会审。对普查表数量进行清点,并按社区按行业分类,然后分别由相应专业组审核。做到“五核对”:部分属性指标与执照或审批手续核对;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所收到的产业活动普查表张数核对;表之间关联指标核对;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料核对;普查资料与上年年报资料核对。核对中,对有疑问的数据要与填报单位核实,再次进行改错。差异较大的内容、项目要找出原因。若出现有代表性的问题,还必须进行必要的通报、宣传,以避免尚未填报的单位再出现同样的错误。市级抽条部门法人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下属县级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表认真审核把关,核对无误后再分别报送相关经普机构验收。

    4、认真组织验收、抽查。市、县区经普机构要对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验收。对验收质量问题较多的数据,要退回报送单位复查、校正后重报。市要制定对县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方案并组织县级数据质量评估。以县区为总体,按一定比例(或每县区抽取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抽取普查小区,对抽查点辖区内全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与原始表、与数据库中导出的基层数据核对,检查其单位漏报率、虚报率、主要指标填报误差率及录入误差率。

    5、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建议按县区以个体户名录库为总体,按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等14个行业和不同规模进行分层分别抽样。可以个体经营户从业人数作为分层依据进行分层抽样。也可以按上述14个行业分出14个子总体,再对14个子总体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细分,然后对细分的类别按从业人数、所在区域、地段,采用对称等距抽样法进行分层抽样。各类别抽样的样本量分别按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占总体的比例计算确定。最后推断出样本均值、样本方差、总量估计、方差估计。

    如果抽样调查评估方案科学、合理,同时采取选调较高素质的调查员,向调查对象送宣传资料及礼品等有力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每个样本数据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三)数据处理阶段:人机结合,多层审核
    1、人工审核是数据录入处理工作的基础。普查表在手工填报完成后,虽经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层层自查、初审、复查,但由于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业务能力局限、对指标含义理解不一、普查对象未如实报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仍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因此,人工审核是数据录入、处理阶段防止各类差错的重要关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人工审核必须全面掌握普查登记表的种类、结构、表内指标的分布状况以及各个普查指标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各种普查表及其之间的数量平衡和逻辑关联关系,全面了解有关填报用目录与标准。对基层上报的普查数据,要利用平时了解掌握和积累的有关情况,结合被审核单位的录入数据,思考和判断上报数据与单位情况是否相符、属性指标与单位基本情况是否相符,数据指标是否异常,原因何在,空缺指标是否合理。我市东安、祁阳、江华等县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把关中创造了“五查四审”、“三大质量保障体系”等质量控制工作经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作今后借鉴。

    2、充分利用好数据处理程序和相关的计算机处理技术,提高数据审核质量及效率。录入人员及专业组人员必须按照上级下发的程序进行审核,并校正错误,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要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市级经普办在汇总数据的基础上还要进行横向关联审核和纵向更深的专业审核,为了检验录入质量,可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0%左右的普查数据样本,将手工填报的普查表指标数据与已录入计算机的该指标数据进行核对。并计算样本录入的差错率。如样本录入差错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则必须对已录入数据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更正数据录入中产生的差错。也可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按一定比例复录(不少于10%),以检验录入质量。

    3、建议完善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程序。数据处理程序是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的有力武器。市、县经普机构是数据处理的前哨阵地,是数据处理程序使用、验证的战场,当然希望上级能下发一套方便快捷、易于掌握的程序,并保持相对稳定,不要变动过于频繁。以免基层忙乱及不必要的麻烦。当然,要求一套程序一成不变、一劳永逸,这是任何普查都无法做到的。因为程序的开发应用必须有个过程,只有当数据录入、审核、汇总时才能逐步发现问题。每一个不同版本的程序审核,都会发现一些新的错误,必须添加新的公式审核。建议上级在研发相关数据处理程序时,精心设计,周密编制。既要考虑程序编制目标的全面性、远见性,又要考虑基层的素质、承受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避免随意性。既要考虑指标间平衡关系,又要考虑逻辑关系。由于数据录入的工作量很大,为了保证进度,还要考虑录入的方便、快捷。同时考虑市、县两级的需要,争取研发出将数据分到乡镇的资料开发应用新程序。

    (四)数据质量评估阶段:认真分析,综合评估。
    对经济普查汇总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论证,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家经普办《关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的,是一项全新的、非常重要的工作。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论证,就是对基层数据通过审核、汇总、整理后得到的反映第二、三产业经济活动的综合性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对其真实、准确性进行评估论证。这是经济普查出产品、出成效的一道关键环节,也是质量控制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注意抓好以下两个问题。

    1、成立经济普查数据评估论证领导小组,向政府领导宣传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论证工作的重要性,以期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帮助解决评估、论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评估论证人员以经济普查办公室各专业组业务人员为主,邀请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

    2、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深入的分析评估。在评估论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分专业、分行业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对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普查数据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价、认定。还可组织部门评估。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从各自部门职能、职责角度,如工商部门对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数据、民政部门对社团、民办非经营性单位数据、教育部门对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数据、卫生部门对医院、个体诊所数据进行评估论证等。在部门评估中,具体指标可因行业不同应有所侧重,要特别注意分析普查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的差距及缘由、普查数据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否相符,是否反映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差距等。

    评估论证有抽样调查法、动态趋势法、比例趋势评估法、结构对比评估法、相关指标评估法等多种方法。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相关的方法进行,严格控制好大数,使各项汇总数据基本合符本地实际。

[永州市统计局李柳森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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