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务院决定开展的普查,以统计部门为主直接组织的普查有人口、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农业等5项12次。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4年以前,共进行了3项7次普查。1994年为适应开放新形势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务院决定把普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决定每10年进行6次普查。
2004年国务院批准对我国普查项目和周期做出了重大调整,将原来的工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3个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农业和人口普查仍为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6、0的年份实施。2004年即将进行的全国首次经济普查是一次跨行业、跨产业的综合性普查,搞好这次普查对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和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及数据库系统,对于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综合历次普查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无疑会给经济普查工作一点启迪和借鉴。
一、领导重视,抓好机构、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四落实,是普查成功的组织、经济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的各项普查工作,都是以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文,规范普查工作行为,从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时点、组织领导、经费和要求都进行统一规范,体现了普查的政府行为,对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查是至关重要。要做好普查工作,一是要做到领导到位,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从普查的实践工作来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普查工作负有重要的职责,成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政府工作的常务省、市、县长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对于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组织指导本地区普查工作的协调、指挥及经费预费安排具有重要作用。在普查工作中,只要领导重视了、领导到了位、领导的认识到了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会迎刃解决;二是要做到经费到位,普查工作搞不搞得好,经费是否有保障,一直是普查的关键所在;三是要做到人员到位,即建立一支过硬的普查队伍,各级普查办公室,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都必须建立与普查任务相应的普查机构和人员,这是实施普查工作的中心环节;四是要做到办公条件和计算设备到位,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二、制订好措施、规划、方案和工作目标,是实施普查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和科学方法
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国家或上级普查机构对普查工作的安排,制订好本级普查机构的工作规划,即长期的和短期的工作目标。一是对整个普查的全过程与上级普查机构有一个相配套的工作进度规划;二是对各阶段、各时期的普查工作任务又要制订一个更具体、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划。为确保工作规划落到实处,要制订过硬的保证措施,层层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普查任务落实的基层,并设立必须的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各项工作都必须设立方案。在方案设置上,设立总体普查方案和分项工作方案,如"宣传工作方案、基础工作整顿方案、业务培训工作方案、数据质量审核方案、资料开发应用方案"等。为此,在工作手段上建立一套严密的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使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搞好普查试点、开展基础工作整顿和普查业务培训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
每项、每次普查都必须首先进行试点,验证普查方案可行性,在试点中完善方案,各级普查机构的试点工作不仅为普查方案的完善提供了丰富内涵,而且对规范普查登记工作,解决普查业务问题提供了许多帮助;其次是普查的基础工作整顿,这是普查的基础性工作,没有这项基础性的清查、整顿、规范等工作,普查工作不会做到有的放矢,则会出现普查的遗漏现象,会影响普查工作质量;第三是做好普查的业务培训,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普查人员业务素质的好坏,普查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普查登记工作的质量,所以说抓好普查的业务培训对全期普查工作的开展,将起着核心作用。
四、精心组织,实施好普查登记,做好数据处理,严把数据质量,是确保普查质量的关键
普查登记、报表审核、数据处理是整个普查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工作好坏,质量高低,直接关系整个普查工作成败得失,为确保普查质量,广大普查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发扬苦干实干精神,严格把住登记、审核,汇总三道"关口"。一是做到普查登记疏而不漏。各级普查办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做到报表审核严格把关,可采取初审、互审、复核等审核制度,建立分工严密、职责明确的审核措施,把差错消灭在录入之前;三是做到数据处理精益求精。
五、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外部环境是推动普查工作的动力
每次普查工作必须把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普查的宣传工作不仅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显得重要,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年代更显得重要,做好普查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外部环境,是普查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特别是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主的宣传,提高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是十分重要的至关一环。在宣传方法上要广泛利用媒体宣传,宣传普查的 意义以及每个组织、每个公民为普查提供真实资料的义务,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报刊、电视台、广播、文艺节目、知识竞赛等一切宣传形式,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打好良好基础。
六、充分利用普查资料,及时发布普查成果,认真搞好开发运用,是实现普查目的、发挥普查作用的 成功所在
普查数据汇总后,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和积极开发普查资料,这是普查工作的重要一环。普查是手段,开发应用才是目的,在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上应做到"六有",一是有组织,各级普查机构要成立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组织领导;二是有计划。各级普查机构必须建立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目标,一方面制订开发应用目标,包括普查公报,普查分析论文及数据资料集、单位名录,二方面向下级普查机构下达指令性分析任务,第三根据专业特点和范围,明确普查办业务人员必须完成定量的分析应用任务;四是有重点,普查分析资料、论文要突出重点,由普查办拟定印发分析研究参考题项目;五是有督查,上级普查机构对下级普查机构的资料开发应用情况要加强督查,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效益;六有成果,普查资料有汇集。 任何一项普查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方面,要完成艰巨又复杂的国情国力调查,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从历次普查工作的实践,总结的共同体会大致可归纳有:搞好普查,离不开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搞好普查,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和支持配合;搞好普查,离不开各级普查办的精心组织和深入细致的工作;搞好普查,离不开广大普查人员高度的责任心和忘我无私的工作精神;搞好普查,离不开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牢固的质量观念。
历次普查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普查机构,为各项普查工作的开展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准确把握普查数据与统计年报相互衔接的结合关系上,有待完善和改进。历届普查数据结果显示,与年报数据很难统一,有些普查数据相差悬殊,这对普查和统计工作都不利,很难定位普查数据和年报数据的真实性,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普查,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比较多,人们的思想觉悟,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谁也难判断哪个数字准,哪个数据不准。有些普查过分强调以统计年报为参考,出现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现象,使普查的真实性程度降低。为使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相互衔接,建议普查年份有普查数据能取的年报数据,就不再向基层布置年报表,要充分应用普查结果,普查时点、时期数据与年报表相同的指标应以普查数据为准,不能考虑与上年度数据的衔接,对于普查数与年报数的时间差异,年报时间可根据普查时间作相应调整推迟,以减少统计部门、普查机构数据上的内战,以提高数据的权威性。
2、普查的法制制度有待加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作为规范全国性的大型普查还没有一部法制规范性的操作文件,从现有普查的实践工作来看,现在普查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统计法规,《统计法》对规范统计工作和统计行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运作在普查工作中还有许多缺陷,建议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查法》,以规范普查工作行为,使普查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3、国家对普查方案、试点工作时间滞后。如1993年进行的首次第三产业普查,当年7月底国家普查机构才出台方案,当年9月下旬,地方才召开到县级的动员会议,基础准备工作仓促,无力进行本级试点,使基层普查机构给普查工作的指导带来一定期的困难,对规范普查工作的一些问题很难把握,有些普查指标解释、疑难问题解答,直至到普查登记按近尾声时才下发到基层普查机构,已是"木已成舟"。如这次进行的全国经济普查至今方案未出台,上级要求3月底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普查机构并抽调普查人员,已成立的普查机构和抽调的人员无事做,坐等国家普查方案的下达,从普查时间安排上明显滞后。上级普查机构要充分考虑基层普查机构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普查工作,备战普查。
4、普查时间过长,普查资料的时效性不强,普查的成果未能得到应用的发挥。一项重大普查,普查机构从开始准备至结束时间多的则要4年,少的也则要3年,由于普查时间拉得过程长,使基层的普查工作,特别是县级普查工作时间交叉,县级统计部门是普查的业务指导主体,由于人手少,加之正常的业务工作,过多过长的普查工作也很难应付,现虽然对普查的项目和周期作了重大调整,由原来每10年进行5项6次普查调整为每10年进行3项4次,但平均二年半仍需进行一次普查,普查频率较高。由于普查时间过长,通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普查资料到发布普查信息时已变成历史,有些普查数据公布距普查开始有两年多的时间,少的也需一年半时间,如果等到资料的分析研究,将成为研究历史的历史,使普查资料的应有效益得不到发挥。
5、普查的"虎头蛇尾"现象较为普遍,表彰方式上需进一步完善。历届普查的实践证明,"轰轰烈烈搞宣传,热热烈烈搞登记,冷冷清清搞总结"的普查"虎头蛇尾"现象较为普遍。在表彰形式上,有多项普查表彰名义是普查机构,而以普查机构名义的表彰人事部门未能承认为政府行为,受表彰的普查单位和人员有的地方未能享受当年政府的评优及立功奖励,建议今后的普查表彰应与人事部门联合发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肖新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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